各学院(部)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部《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标准(2017年本)》要求,切实做好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应在每学期第5周前完成,支持、鼓励每学期为学生上第一堂思想政治理论课。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讲课要在第15周前完成。
二、讲课内容
以现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05方案”规定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四门课及《形势与政策》课教学要点为依据,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从我们党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历史发展和伟大实践中,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必然性,不断树立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的信念和信心;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全面客观认识当代中国、看待外部世界;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用中国梦激扬青春梦,为学生点亮理想的灯、照亮前行的路,激励学生自觉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国家和民族的事业中,勇做走在时代前列的奋进者、开拓者;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珍惜韶华、脚踏实地,把远大抱负落实到实际行动中,让勤奋学习成为青春飞扬的动力,让增长本领成为青春搏击的能量。
三、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及院(部)要把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重要举措,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制定好实施计划,落实好讲课人员的讲课时间、讲课对象及讲课主题。讲课人员要对讲课相关事项及讲稿亲自审定、亲自把关,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取向;要着力在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亲和力上下功夫,增强课堂教学对学生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保证讲课质量。讲课工作开展情况将纳入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2.做好组织工作。校党委书记、校长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工作由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及承讲学院(部)负责组织落实。学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相关工作由各学院(部)组织落实。承讲学院(部)要认真填报“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登记表”(附件),并于讲课前一周,先后报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讲课后要及时将相关资料(包括教学讲稿、过程总结、宣传报道)归档备查。已承担思想政治理论课的讲课人员要严格按照既定教学计划讲课,并精选其中一次课程上报。
3.加强宣传报道。各相关单位及院(部)要做好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宣传报道工作,强化宣传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创新,及时在学校官网及各院(部)网站上进行报道,并重视运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讲述好河北工程大学故事、传播好河北工程大学声音、树立好河北工程大学形象。
其他未尽事宜,请及时与党委宣传部宣传科(行政楼302室)联系,联系人赵春霞,电话8579223。
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人崔建良,电话8579263。
附:校党委书记、校长和院(部)党组织书记、院长(主任)上思想政治理论课登记表
党委宣传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