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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省法治征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2018-03-27 11:49 点击量:

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丰富法治教育方式和内容,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创新,提升教师的法治素养和学生的法治意识,提高法治教育水平,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法宣办联合举办全省教师和青少年学生法治征文评选活动,请积极组织师生参加。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文范围

  全校教工和学生。

  二、征文主题

  结合所见所闻、所思所感,围绕法与学习工作、法与个人成长、法与国家建设,释法治精神,谈认识看法,说作用影响。

  三、征文要求

  1.格式要求。题目用宋体加粗三号字体,正文用仿宋体3号字体,行间距设置为1倍行距。

  2.字数要求。2000-3000字。

  3.标题层次。一级用“一、二、三”;二级用“(一)(二)(三)”;三级用“1.2.3.”。一级和二级标题字体加粗,单独占一行。

  4.征文内容。征文应主题鲜明、观点正确、事例真实、言简意赅。必须是本人原创,不得抄袭、剽窃。一旦发现有抄袭行为,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活动流程

  1.报名注册阶段(2018年3月21日-4月20日)。参赛师生关注微信公众号“我要普法河北”进行注册报名。

  2.作品上传阶段(2018年4月21日-6月30日)。报名成功的师生上传作品。

  3.网络海选阶段(2018年7月1日-8月15日)。凡经注册的手机号均可参与投票,每个手机号每天可以投1票,多投无效。得票前120的作品直接进入省级复评环节。

  4.省级复评阶段(2018年10月1日-10月31日)。邀请国内高校法学教师、普法教育专家成立专家评选委员会,对进入复评阶段的作品进行评审。获奖名单在“我要普法网”(www.51pufa.cn)及“我要普法河北”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五、奖励方式

  对获奖教师和学生指导老师(学生获奖作品每部仅限一名指导老师),由省教育厅、省司法厅和省法宣办予以通报表彰,颁发证书,并给予物质奖励。同时,获奖作品将在“我要普法网”等媒体长期展示以供大家交流学习。

  六、相关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一定要高度重视,将组织法治征文活动作为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提升广大教师和学生法治素养的关键抓手,强化组织,广泛发动,积极动员教师和学生参与征文活动,确保活动范围全覆盖。

  2.各二级党组织要积极对征文活动进行宣传,扩大活动影响力,营造广大教师和学生尊法守法的浓厚氛围。对于获奖作品要通过适当形式予以展示,以供大家学习交流,同时,注意总结活动经验和成功做法。

  3.保障作品质量,坚决杜绝出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的现象,一经发现,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七、活动组织

  该活动由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司法厅和河北省法宣办联合主办,由全国普法万里行校园工作委员会和我要普法网具体承办。技术相关问题请联系普法网工作人员(赵凯,0311-83797521)。

  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孟晓凯,电话:0311-66005086

  省司法厅法治宣传处,孙永巍,电话:0311-88607595

  校内联系人:孙艳茹,电话:8579223

  党委宣传部

                                                  2018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