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字〔2016〕21号)和《关于做好学校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的通知》(校党宣〔2018〕5号)精神,现将报送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各二级党组织要在对本单位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梳理、科学研判、系统总结的基础上,撰写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具体内容包括:
1.本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情况,包括中心组学习、师生学习、宣讲、主题活动等。
2.本单位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队伍建设、阵地管理、指导检查等。
3.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情况,包括是否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是否每季度都开展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分析研判,是否在党内通报本单位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年至少一次)等,并对本单位师生是否有公开发表同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散布政治谣言等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作出情况说明。
4.本单位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二、报送要求
请各二级党组织于6月25日18:00前,将2018年上半年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纸质版(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至行政楼302,同时报送电子版(用U盘报送),联系电话:8579223。
党委宣传部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