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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工作的通知

2019-08-18 11:10 点击量:

关于做好领导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宣讲工作的

通  知

 

机关党委,各学院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教育工委、教育厅《关于全省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带头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的通知》(冀教政体函201914号)精神,现将我校领导干部宣讲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讲成员

校领导、二级党组织书记

二、宣讲时间

1. 校领导:9月25日前完成

2. 二级党组织书记:10月31前完成

三、宣讲内容

以中宣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一书和中宣部会同教育部编写制作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课件(需 Windows 7 及以上、 Microsoft Office 2013 及以上版本)为宣讲纲要,紧密结合新中国70年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改革和发展实践,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在全国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紧密联系我校改革发展实际,做好学习和宣讲工作,进一步深化广大师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理解和把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

四、相关要求

1. 校领导的宣讲工作由相应的承办单位安排落实(见附件),承办单位要主动与校领导联系,确定宣讲的时间、地点及宣讲对象、人数,并于9月6日前将安排表报党委宣传部。

2. 各二级党组织书记的宣讲情况(宣讲的主题、时间、地点、对象、人数,宣讲的照片及有关报道)请于11月8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3. 宣讲人员要精心备课,结合师生群体特点开展宣讲活动,形成宣讲规模,扩大宣讲影响,增强宣讲实效。要把宣讲《三十讲》与新学期的“第一堂思政课”结合起来,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讲工作往实里走、往深里走、往心里走,使广大师生学有所得、学有所悟。

联系人:赵春霞    电话:8579223

邮箱:xuanchuan@hebeu.edu.cn

 

附件:河北工程大学领导班子成员《三十讲》宣讲安排表

 

                               校党委宣传部

                              2019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