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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来源:思想理论科 | 编辑:xuanchuan | 2021年12月03日 12:35 | 点击数:

关于开展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

根据《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校党字〔2021〕28号)相关规定,决定对各二级党组织和相关职能部门开展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二级党组织

(1)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

(2)党史学习教育开展情况;

(3)落实《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附件2“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监督检查清单”情况;

(4)有无《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附件3“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负面惩戒清单”所列情况。

2.职能部门

落实《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附件1“校党委及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责任任务清单”(简称“责任任务清单”)情况。

二、督查时间

2021年12月3-7日。

三、督查方式

1.全面自查。各二级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总结本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二级党组织主要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举措和成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一步工作打算三个方面对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开展自查,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2000字以内)并根据督查内容准备相应支撑材料(留存备查)。职能部门要对照“责任任务清单”序号逐一梳理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同时将支撑材料(含详细目录)报宣传部。报告要用事实和数据说话,突出重点,内容真实、准确,避免虚话、套话。

2.实地督查。校党委成立若干专项督查组,分赴相关二级党组织开展实地督查,以听取汇报、检查档案材料、座谈交流等形式进行。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细。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精心准备材料,做到边学边改、边查边改,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2.各督查组根据督查情况,按照《河北工程大学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附件4“二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对各二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赋分。

各二级党组织的自查报告及中心组学习情况汇总表(党组织书记签字、党组织章)、相关职能部门的自查报告及支撑材料(含详细目录)(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部门章)纸质版于12月6日下班前报党委宣传部(行政楼34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uanchuan@hebeu.edu.cn。

联系电话:3969223

                                                                党委宣传部

                                                                2021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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